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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女士-投诉出租车司机未服务态度问题
信件主题: | 师女士-投诉出租车司机未服务态度问题 | ||||
来信人: | 师嘉译 | 来信日期: | 2019年08月17日 | 来信编号: | DH201908180210 |
信件内容: | 2019年8月18日下午16点10分,师女士和朋友在兴安门乘坐出租车(车牌:陕GTN801),因师女士需要前往泸康小区(高井),该车司机行驶到江南一品对面时,让师女士下车,师女士要求将自己送到泸康小区门口,但该车司机以不好掉头为由,拒绝将师女士送到小区门口,并且态度十分恶劣,现师女士投诉该车司机服务态度问题,希望相关部门加以整治。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市运管局:经调查GPS显示该车16:10分左右也没去过江南一品附近,也没有从兴安门到那边的历史轨迹,路线与投诉内容不相符,应该是乘客看错车号,后附GPS历史轨迹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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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市运管局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19年08月20日 | ||||
评价: |